自电动自行车国标实施以来,大部分省、市、地区已经开始上牌,并且上牌费用由当地财政补贴,其他费用一概不收取。
12月31日,佛山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佛山市公安局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进行解读,明确佛山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将于2020年2月1日起正式启动。
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启动后,佛山户籍居民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新市民凭个人有效身份证及居住证,可注册登记一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每辆收取牌证费30元/套。港澳人士则提供港澳的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市民只需去到市内任一交警车管所或者警邮合作网点都可以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查验合格后,录入相关信息。随后,申请人进行缴费、选取号牌(银色号牌随机5选一,蓝色、黄色号牌按序核发)。
核发正式号牌(银色)和行驶证
根据《通告》,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以下简称“新国标”)并取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凭有效材料注册登记,核发正式号牌(银色)和行驶证。
核发过渡期号牌(蓝色)和行驶证
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以下简称“旧国标”)或符合新国标,但未取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凭有效材料登记,核发过渡期号牌(蓝色)和行驶证。
核发过渡期号牌(黄色)和行驶证
既不符合新国标又不符合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凭有效材料登记,核发过渡期号牌(黄色)和行驶证。
2020年8月1日起,将停发蓝色、黄色号牌,不再为这两类电动自行车办理注册登记。
3种号牌有不同的通行时间
1 银色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允许在我市行驶(管制路段除外);
2 蓝色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允许在我市通行(管制路段除外)至2022年1月31日止,过渡期为两年;
3 黄色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允许在我市通行(管制路段除外)至2021年1月31日止,过渡期为一年。
特别注意!
2020年8月1日起,未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禁止在佛山市内通行。蓝色、黄色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在通行日期截止后,号牌作废,禁止在我市道路通行。
此外,《通告》还提到鼓励电动自行车主购买电动自行车相关保险产品,倡导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应当佩戴安全头盔并做好安全防护。
另外对于目前城区大量共享电动车是否要上牌的问题,佛山交警表示,共享电动自行车是新生事物,在佛山部分地区已经投放。关于共享电动自行车的相关管理规定,由交通部门牵头制订,目前仍未有相关规定出台。